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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直属单位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造价服务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交通厅直属单位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造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0935.03

最高限价(元):127992.52,42942.51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省交通厅直属单位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造价服务一标段:设计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127992.52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等全过程设计服务
备注:标项二
标项名称:省交通厅直属单位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造价服务二标段:造价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42942.51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按相关政策要求落实。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如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采用不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一标段(设计服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具有近半年内(2025年5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标项2(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二标段(造价服务):具备工程造价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3)具有近半年内(2025年5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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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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