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工程LJ2项目部升降电梯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山西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需要,现对省道247线刘家塔至土崖塔公路新建工程LJ2项目部升降电梯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电梯进出场费、运费、场内倒运费、附着安装所需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检测证件办理费、使用过程中检修、保养及9%税金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标段,最高含税限价¥1760000.00元,税率9%。
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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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地点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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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鹿固乡和刘家塔镇 |
台 |
11 |
20000 |
220000.00 |
进出场费、规格型号SC20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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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鹿固乡和刘家塔镇 |
月 |
110 |
14000 |
1540000.00 |
月租费(11台电梯、每台月租14000元、租赁10个月、规格型号SC20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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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17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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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资质要求:/。
3.2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1月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金额的发票为准(发票金额小于合同金额的,若为阶段性成果,应至少提供两个不同日期的发票;其他情形还须提供采购方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近12个月任一一个月的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投标人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以下载时间为准)。
3.6其他要求:租赁的机械设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3.7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5-11-18 至2025-11-25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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