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磷石膏开挖装车运输服务采购文件20251119-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GXM--2025112621
企 业: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询比采购
项目所在地: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一、 询比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开挖、装车、运输服务,采购人为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肥四方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开挖、装车、运输服务
2、运输路线:巢湖市庙岗镇童集村委会小李村荒塘至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库房内。
三、报价范围及要求:
1、报价范围:报价人根据巢湖市生态环境局监察大队要求,负责将堆放在巢湖市庙岗镇童集村委会小李村荒塘的磷石膏约1000吨运至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库房内。
2、报价要求:
(1)现场开挖清理彻底,运输过程符合现行相应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现场装车、运输、安全防护、人员等一切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3)报价人在装车、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安全、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运输全覆盖,杜绝抛洒和对环境的影响;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4)报价人车辆及人员进入采购人厂区应严格遵守其各项规章制度。
(5)运输结算费用以采购人实际过磅单净重数量所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3、评审办法:有效最低价法
4、完成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天内(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运输费用支付:报价人完成本项目全部运输任务后,采购人收到报价人开具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全款。
6、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协商解决,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有关证明。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时间组织运输的,因迟延提供装车、运输服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完全赔偿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等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费用。需甲方承担的部分甲方有权从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报价人进行赔偿。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安全、环保等不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其责任及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报价人须具有满足本项目汽车货运资质;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资质作为证明材料。
3、报价人须提供近一年至少具有1份(或1家)运输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采购人自行查询)。
5、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由采购人自行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7、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的资格。
8、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将导致报价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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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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