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四公司地材北区货场业务外包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四公司地材北区货场业务外包协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部分,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对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地材北区货场区域(即地材分二铁路线以北,地材1、2、3、9场整体区域)内的生产指挥、散杂货类装卸、归垛以及防尘环保的机械作业;区域内的现场安全、货运质量、作业工艺、环境保护监察、机械维修保养、理货工作、司磅工作、货垛苫盖、场院清扫及其它生产辅助性作业等业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进行外包。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1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同类型业绩,且每个业绩的内容应至少包含汽车货类相关倒运操作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且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以后)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证明书等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
5.人员要求:拟投入计时人员按各岗位合理配比,用工人数不得少于33人;本业务范围内的从业人员年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港口作业相关规定要求,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涉及高处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其他:/。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5日16时00分。
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0元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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