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光伏新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且工程总承包(四标段)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劳务分包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沙漠。
建设规模:包括1号线(KO+000-K10+000)+7号线总长度11.083k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新建给水管道共计10236m,其中DN300给水管道10236m,并配套管道附属设施,管道沿线配备车辆取水口、管道在线压力和流量监测点:并配套电力、自动控制及仪表检测系统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1号线(KO+000-K10+000)+7号线总长度11.083k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本次招标标段范围为道路部分的劳务工作。
包件划分:/。
计划工期:76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8年1月16日。具体时间以承包人的开工时间为准。
2.3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允许其中标所有的标段。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分包商自带机械设备年限不得超过5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10时至2025年11月24日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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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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