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拟选取1家服务供应商为邮储银行阜阳市分行本部、临泉县支行本部、界首县支行本部及下辖16个营业网点提供保安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采购预算:320.4万元。
5、服务期限:2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除外)。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外包、转包或变相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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