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号)等(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S-Sp025(请登录)
3、项目预算:180,000.00元,投标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消防应急处置(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5、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交付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或五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报名及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5年11月19日-11月25日(上午9:30-11:00和下午14:00—16:00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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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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