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设备部安全工器具检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
日期:2025年11月18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设备部安全工器具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建设3×828MW 9H.02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于2024年10月全部投产运营。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购设备部安全工器具检测 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本项目计划实施时间为:三年(具体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1.2投标人必须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实验室),具备安全工器具相应的检测资质,必须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认证(CMA标志),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17) 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1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3.1.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第3.1.3、3.1.4、3.1.5点情况的声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电力行业类似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业绩材料,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签订页、签订时间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
4.3招标文件发售:2025年11月19日上午08:00至2025年11月2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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