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货航综合业务楼院区自行车棚扩建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ACC-E********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地点###市 (五)项目需求: 功能目标:通过安全规范的扩建,有效增加停车容量,并在结构、风格上与现有车棚保持协调统一,以提升院区功能与整体环境。需执行的标准规范:GB ********《钢结构通用规范》、GB/T********《冷弯型钢结构技术标准》、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B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采购产品具体要求:现有自行车棚长36米,宽7米(含********米过道)。此次扩建是在现有自行车棚东侧,扩建出36米长,3米宽的自行车棚,扩建范围设计风格与现有车棚保持一致,采用骨架式钢结构,在其上铺设彩钢板的构造形式,地面夯实用混凝土打垫层,并铺设透水砖,增加太阳能灯,确保排水性能与整体美观性,扩建后车棚总宽度将达10米(7米+3米)(详见附件:自行车棚扩建工程技术方案)。技术需求/服务标准:1.本项目工期不超过20日历天。供应商需制定详细规范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计划、质量控制、施工安全、冬施措施等。2.本项目工程总价款包括本项目全部费用,如材料费、运输费、管理费、清运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采购方不再支付除总价款以外的任何其它费用。3.本项目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市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4.项目质量保修期不低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供应商施工、用料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并约定5%的工程总价款为质量保证金,如保修期内未产生维修费用,采购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供应商质量保证金;如产生维修费用,采购方应扣除相应费用将剩余质量保证金支付供应商。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安全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作业交底,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充分了解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应急措施,供应商应负责其人员施工安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要求施工,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内容、材料,如擅自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应承诺工程中所用材料必须为环保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如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人有权要求责令其返工,所用未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应立即退场,同时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人支付涉及项目工程总价款的30%违约金。7.项目验收前供应商应从现场清除并运出供应商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采购人满意的使用状态。如果供应商未在采购人允许的合理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则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或可以委托**述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8.涉及隐蔽工程的,供应商须通知采购方检查合格后或根据采购方指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9.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审核无误后,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工程总价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10. 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类项目管理经验,并能提供至少2个类似成功案例证明;施工团队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等岗位培训证书;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验收标准:本项目竣工并满足验收条件后,供应商应提供竣工资料包括:施工过程记录、施工材料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并且本项目验收需同时满足本项目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合同期限:至合同约定事项完成之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网http://********/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类项目管理经验,并能提供至少2个类似成功案例证明;施工团队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等岗位培训证书;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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