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城厢区华亭镇、华林工业园区污水主干管维护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华林工业园区;
2)工程建设规模:整年度约人民币270万元,按维护改造实际工程量计算(按当期的莆田信息价);
3)招标范围和内容:2026年度城厢区华亭镇、华林工业园区污水主干管维护改造工程:日常维护以及预算价10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污水井盖、污水管道破损修复,污水管道清淤疏通,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收集,防汛抢险等紧急改造任务及管网日常巡查。维护范围;创业路、华锦街、华林路、华中路、荔华大道、腾达路、腾飞街、霞皋路、支二路、支三路、后角路、支四路、支一路、竹林路、陇山路、龟山路、后山路、华亭街、上顶厝路、亭前路、溪滨路、紫山路、郑庄路、污水重力流主干管DN300管以上(含DN300管),华林泵站、华亭泵站压力管;
4)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市政施工合同价累计达到270万元,合同终止。若最后一个项目使合同金额超过270万元,超过的施工部分不予计量和计费,承包人需自行承担因造价超过270万元限额的风险。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如承包人未能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增补施工班组或终止承包合同,并参照本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中有关罚款规定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追究承包人责任。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5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5年11月18日起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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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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