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城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冶发改审批服务【2025】18号文(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11-420281-04-01-83860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冶市城区。 建设规模:项目对大冶市城区相关道路进行清淤和雨污混接改造总量为1100余处,重点对尹家湖、红星湖排口溯源雨污混接进行改造;对金湖大道片区、新冶大道片区新建雨污管网工程;对下黄村及下黄南路、怡园小区、绿色新城小区、矿冶大道铁路桥、新冶大道铁路桥易涝点进行改造、对香山湖湿地公园进行排水连通;对湖滨路、东风东路(新冶大道-金湖大道)管道清淤及破损进行修复;部分老化泵站更新设备安装约30余台套、井盖及雨水口破损更新(更换井盖500套,雨水口篦子100套,D400~D1500排水管道约11000米,排水沟约1300米,管道修复约7000米)工程配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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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大冶市城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总承包(EPC)。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项目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工程建设、配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0 合同估算价:13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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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的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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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请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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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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