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8万元
最高限价:78.8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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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招标内容及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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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遂川县生猪屠宰厂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78.8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且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在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需提供本企业备案登记成功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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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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