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兴隆街前楼外墙面及室内维修整治工程
2.项目编号:ZXC
二、项目内容
兴隆街前楼外墙面及室内维修整治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询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询比,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须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询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询比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供应商须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行协调处理各类突发状况;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询比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本次询比不接受:
①被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②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④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有行贿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行贿情况查询截图)。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与本项目同类型的施工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四、获取询比文件时间
1.获取询比文件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到 2025年11月21日,每日0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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