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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电力增容施工及精装修施工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18 收藏项目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电力增容施工及精装修施工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1.2 采购人: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人工智能产业园(华序府创智园)3号楼地上及4号楼局部地下,总改造建筑面积约为13844平方米。

电力增容:1、现状配电室内变压器更换、高低压柜改造、一二次调试、送电验收等;2、现状配电室内新建低压出线至新建、已建配电箱;3、新建UPS和机房土建、电气、消防水暖等,以及UPS设备的采购和安装;4、地库内现状管线拆改、新建电缆桥架、风管等;

3号楼1-7层的精装修:1、根据图纸进行现场局部拆除,包括部分墙体拆除、公区吊顶拆除、部分电气拆除、暖通拆除、消防拆除等;2、施工内容包括1-7层天花工程、墙面工程、饰面工程、地面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及精密实验室专项工程(实验室包括天花、地面、墙面、电气、暖通、空调及自控等3、装修图纸和清单内的家具采购安装。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包含项目电力增容施工及精装修施工范围内根据现行验收规定、国家、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相关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定及图纸要求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复试、施工试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燃气热力工程检测(含无损检测)、幕墙检测、消防检测(除消防设施检测外)、变配电试验检测、装饰装修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各项检测、试验、室外工程材料的检验检测及零星材料检测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竣工验收所要求的其它检测服务等。以上内容可结合现场实际需求确定,满足项目竣工验收即可。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采购人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5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②项的要求: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备注:如因地区政策原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无法体现①中业务内容,则须在计量认证证书(CMA)中体现相关检测内容。

(2)财务要求: / 。

(3)业绩最低要求: / 。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上述①~③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中“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416号)中“钢筋、混凝土试块等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类检测活动,在工程所在地市要有满足开展检测活动要求的检测场所”的要求,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时负责上述检测内容的检测单位应在新区建立满足上述要求的检测场所(须提供CMA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能证明检测场所的证明材料,并在CMA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中须包含有体现雄安新区分场所地址或注册地址等信息);

②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且满足工程所在地管理要求,并确保检测能力满足检测活动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8日1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7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费下载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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