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范围:本标的招标范围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全厂噪声治理及主厂房外围护结构工程所涉及到的详细设计、供货、安装施工和配合环保验收工作,并确保通过由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承包人在册的正式员工(提供至少半年或以上社保证明资料),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持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在一个或以上噪声治理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验和业绩。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发生过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8)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所属管理平台的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1.6点情况的声明函。
3.1.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如未提供截图则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2业绩要求
(1)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火电厂噪声治理项目的投运业绩,且2项业绩均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国内火电厂是指:单机容量350MW及以上燃气机组项目,或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项目。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的业绩应当提供合同资料,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数量和型号、机组容量,业绩以通过验收时间为准,且还应提供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委托的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噪声达标检测报告。
4. 招标公告日期、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公告日期:2025年 11 月 18 日至2025年 11 月 24 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 12 月 9日(当天)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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