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
采购包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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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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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财产保险服务 |
医疗责任保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2025年医疗责任保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投标函》)
(3)供应商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多于一家授权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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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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