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W
2.项目名称:一体式宫腔镜及摄像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480000.00元
4.最高限价:48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7)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①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8)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资质证明。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
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扫描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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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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