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电喷涂荧光检测设备招标人为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静电喷涂荧光检测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
2.2招标项目名称:静电喷涂荧光检测设备。
2.3 数量:1台。
2.4 主要功能要求:设备主要用于直径不小于4000mm,高度不小于2000mm,重量不大于2吨的零件的荧光渗透检测。
2.5 交货地点: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成发工业园)内招标方指定位置。
2.6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4个月内,其中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应提供设备详细设计方案,并通过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至投标截至时间止已签订的与本次招标类似的静电喷涂荧光检测设备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的名称(如有必要提供对应技术协议或者技术规格书)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以认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5其它要求:(1)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经销商(代理商)投标,若生产制造商只通过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的,经销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说明,未提供相关说明的,投标将被否决。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其所投产品(静电喷涂荧光检测设备)须取得相应制造商对本项目正式授权(同一品牌同一设备同一型号只允许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并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授权,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可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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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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