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二期扩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二期扩建工程(一阶段)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二期扩建工程(一阶段)
建设地点:江苏省睢宁县桃园镇
项目概况: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二期扩建工程拟建设3×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2×CB25MW高温高压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本项目为分阶段建设,一阶段先行建设1×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CB25MW高温高压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剩余部分根据热用户用热量增加情况适时实施。
工程性质:扩建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二期扩建工程(一阶段)(含一期和本工程出线改接)跟踪审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服务期限:730日历天(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至完成本项目跟踪审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全部工作内容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结算审计或司法鉴定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原件备查。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安装专业),且至少具有1项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结算审计或司法鉴定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和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原件备查),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自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行政处罚决定或法律文书出具时间为准),以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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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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