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5年皮卡车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且为一次性竞争报价,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保障工作需要,某单位采购车辆一批。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2辆皮卡车,具体交货地点详见供货要求。
2.3 交货要求
收到本项目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统一交付至四川省成都市或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上牌。上牌完成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分发至各指定交货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未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采购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报价)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未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报价)。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合同完成或车辆交付时间为准)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人应至少具有所投车型的两个已完成的企业购车业绩,且至少有1个合同车辆数量达到5辆及以上。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够体现制造商或品牌名称、设备清单页、合同金额等相关内容;(2)完成供货证明材料扫描件:购车单位盖章的收货证明,或发票,或车辆登记证明。
3.2.2 财务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财务状况表,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财务状况表的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3.2.3 其他要求:报价人应为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加盖制造商与代理商鲜章的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由制造商官方网站公布的车辆唯一官方版本名称)的车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3.2.3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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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2025年皮卡车询比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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