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一车间厂区照明系统整改及新系统原矿管道拆除更换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市察尔汗盐湖。
2.2项目概况:(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一车间厂区照明系统因长期使用,目前线路老化严重而且布局不合理,不能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现对其进行集中整改。(2)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一车间新系统原矿管道因长期使用,原螺纹管变薄跑冒滴漏严重,无法补焊现对其进行拆除更换。
2.3招标范围:
(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一车间厂区照明系统整改工程;
(2)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一车间新系统原矿管道拆除更换工程。
2.4计划工期:
(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一车间厂区照明系统整改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一车间新系统原矿管道拆除更换工程:工期为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份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且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针对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与本人签字一致的“个人签名”、且“签名日期”确保在有效期内的有效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或2025年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的在“信用中国”进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以时间较晚者效力为准);
3.7、其他要求:近三年来无安全、质量事故记录,无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等情况(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承诺书”);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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