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泉港石化园区仑埔南路项目(一期)施工已由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港发改审[2025]27号、泉港发改审[2025]4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单位按相关规定多方筹措,招标人为泉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泉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港石化工业园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与泉港石化园区仑埔南路项目(二期)终点相接,终点与现状通港路交叉,项目路线长度为646.721米。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时速3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路基宽度20米,最大排水管道直径为1.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等。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起点与泉港石化园区仑埔南路项目(二期)终点相接,终点与现状通港路交叉,项目路线长度为646.721米。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时速3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路基宽度20米,最大排水管道直径为1.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等。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最大排水管道直径为1.8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最大排水管道直径为1.8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72632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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