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QXC
2.项目名称:淇县成品油税收共治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总金额(最高限价):13991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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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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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QXCG-2025-0419-01 |
淇县成品油税收共治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13991340 |
13991340 |
6.采购需求:采购加油机、边缘存算一体服务器、监控设备、集成服务和数据中心大平台等(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7.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制造验收规范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银行、石油、石化、保险、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竞标的,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单位,须出具为其分支机构的投标及其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能力的承诺书,但一家法人单位只能为其一个分支机构出具该承诺书参与竞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②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此做出承诺,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 2025年12月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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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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