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新材料研发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郑蒲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孵化园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6亩,本次实施范围为郑蒲港新区新材料研发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主要实施内容:新建4号厂房,建筑面积约23749.92平方米,包含土建及内部装修施工;5号厂房内部装修施工,建筑面积约23733.26平方米;新建中心仓库项目,建筑面积约22001.61平方米,包含土建及内部装修施工;新建消防泵房,建筑面积约497.54平方米;配套设施,含道路、雨污水管线、绿化、消防、机电工程、电力工程等其他设施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3749.92平方米,最大单跨30米,最大高度21.6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郑经发(2025)132号),项目统一代码:2508-340569-04-01-890895。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300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259557906.1元。
八、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九、计划工期:390日历天(其中5号厂房装修改造200日历天,4号厂房建设及装修390日历天,中心仓库建设及装修37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9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月12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4)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
6、业绩要求:无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9、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十一、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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