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徽县消防救援大队采购取暖煤项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1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1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徽县消防救援大队采购取暖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需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代表投标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需要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须放在正本中);(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9日 至 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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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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