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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二期1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二期1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克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二期1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25)7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顺灏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为8.6亿元,其中,资本金为1.72亿元,占总投资20%,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6.88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人为齐齐哈尔顺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二期1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西城镇、西联乡、西河镇、发展乡境内;

2.3建设规模:建设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接入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200MW风电项目建设的220kV升压站,扩建#2主变及其配套设备(16台风机,单基容量6.25MW)。(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上施工图设计为准)。

2.4计划工期: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8月31日(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风电场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含调试、检测)、设备(含储能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服务内容。

2.6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

2.8最高投标限价:82800万元。其中设备限价2850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53357万元(含施工辅助工程,储能设施工程及其它费用),勘察设计限价94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一级证书(含一级)及以上资质、承修一级证书(含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试一级证书(含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项目规模100MW(包含100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何一方具有业绩即可)(证明材料:合同或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注: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及证明材料等。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2.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2.3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3.3.1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3.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电力相关专业),证企相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3.4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注:以上人员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20〕92号)》中规定的6类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5要求投标人承诺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专业、数量和资历须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3.3.6投标人拟派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施工员1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真实、有效、完整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3.5对投标人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行政处罚期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投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记录内容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拒绝投标。……

4.其他要求(请登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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