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龙江银行投资业务专项审计项目
项目需求:龙江银行投资业务专项审计项目
预算金额:30万元
交货期(服务期):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安排审计人员进场,并在进场后三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或银行开户信息表);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正常经营,财务健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涉及经济诉讼,依法注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供应商对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须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8、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提供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9、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0、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1、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2)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3)近3年内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4)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
1.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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