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土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3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9,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 | 安康高新区安康高新区土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一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
合同包2(安康高新区土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5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 | 安康高新区安康高新区土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二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
合同包3(安康高新区土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5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6,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其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 | 安康高新区安康高新区土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土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安康高新区土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安康高新区土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土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财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合同包2(安康高新区土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财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合同包3(安康高新区土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财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至 2025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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