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开工令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中标方须完成所采购信息系统的调研、开发、实施、安装及测试工作,和所有因更换所采购信息系统而涉及到的所有接口开发工作,以及各类因政策、红头文件要求等原因产生的系统及接口开发、改造任务。 在上述工作完成之日后30个日历日内,中标方须完成所采购信息系统的培训、试运行及上线工作。 停工期不计算在上述时间之内(停工期自甲方出具的停工令中停工开始时间起,至再开工开工令中的开工时间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影像中心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须一致);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7)拟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
(8)供应商提供诚信声明函,承诺与交叉控股股东、交叉兼任高管的其他供应商未同时参与本项目,并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承诺,没有向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利益和好处的行贿行为;没有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本单位兼职的情况;其公司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和家属投资开办的公司,其法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也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由于违规违纪被列入市卫健系统或西安市第三医院“黑名单”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西安市第三医院项目的投标(响应)的声明函;一旦中标(成交)必须坚守诚信、认真履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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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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