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平县停车场及充电站智慧平台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融资,项目资本金约占项目总投资20.13%,其余为融资资金。招标人为东平财金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20251(请登录)
2.2建设地点:泰安市东平县。
2.3项目概况:拟新建11个停车场,改造8个存量停车场,建成19个充电站共761个充电终端,其中快充枪566个,慢充枪195个。建设内容大致如下:
1.新建停车场
11个新建停车场总占地面积约61119㎡,拟新建停车位1345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硬化、标线施工、排水系统、智能道闸系统、监控设施、LED照明设施、服务区建设及防尘绿化带。
2.存量停车场改造
8个存量停车场占地面积约69664㎡,存量停车位1216个,主要改造内容为更新、加装智能道闸系统,加装LED照明设施、监控设施及服务区建设等。
3.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拟建设19个充电站,共设置526个120kW直流快充桩(263套24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单机配备2个液冷快充桩),40个360kW直流快充桩(20套72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单机配备2个液冷快充桩),195个7kW智能交流充电桩。建设内容大致包括:充电站场地建设、充电桩、充电箱变及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整体装机功率为78885kW。
4.县域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平台
搭建县域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平台,本项目将19个停车场纳入智慧化平台中统一运营,提升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实现停车充电数字化管理。
本次招标包括项目规划类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新建及升级改造的设计服务及现场新建改造施工和设备购置。
2.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与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保修。
设计工作内容: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用地总体概念规划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初设方案至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修改、优化、施工阶段的配合和服务等设计工作。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规划类设计和建筑电气类与专项类设计。
施工承包范围: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所有内容,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006.53万元,详细如下:
①设计费:70万元;
②工程费用:16936.53万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请登录)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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