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请登录)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常州院渤海区域腐蚀监检测电气机械设备元件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
发标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主要技术规格: 挂片,电阻、电感探针、挂片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下订单后,按买方订单要求时间完成交付
交货数量: 共计150项,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执行量为准
招标范围: 挂片,电阻、电感探针、挂片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已完成的含腐蚀监测系统或电阻(电感)探针或挂片或挂片拆装系统或高压承载器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业绩合同和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发票,需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发票无需用户签字或盖章。)。业绩合同应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到货验收证明材料。(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属性: 本次允许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提供投标人属性确认函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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