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屈家岭管理区何集办事处、长滩办事处刘台等9个 村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 期)EPC总承包监理已由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经济发展局以2506-420851-04-05-9323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创农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创农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屈家岭管理区何集办事处、长滩办事处,涉及何集办事处刘台村、西湖社区居委会、潘台村、下洋村、张台村、熊桥村,长滩办事处潘畈村、张柞村、徐洼村共 8 个行政村和 1 个居委会。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农村产业发展与文化保护利用四大工程建设,整治面积3224.00公顷(4.84万亩)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现场协调等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900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8580.62 万元。
2.3其他:监理合同估算价227.00万元(监理费用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同比例计算相应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1.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理项目不超过 2 项;3.1.4近五年(2020年10月至今)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10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屈家岭管理区何集办事处、长滩办事处刘台等9个 村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 期)EPC总承包监理已由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经济发展局以2506-420851-04-05-9323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创农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创农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屈家岭管理区何集办事处、长滩办事处,涉及何集办事处刘台村、西湖社区居委会、潘台村、下洋村、张台村、熊桥村,长滩办事处潘畈村、张柞村、徐洼村共 8 个行政村和 1 个居委会。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农村产业发展与文化保护利用四大工程建设,整治面积3224.00公顷(4.84万亩)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现场协调等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900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8580.62 万元。
2.3其他:监理合同估算价227.00万元(监理费用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同比例计算相应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1.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理项目不超过 2 项;3.1.4近五年(2020年10月至今)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10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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