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溪镇祝家甸防洪提升水利工程(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溪镇祝家甸防洪提升水利工程(一期)设计(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昆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旅度审备〔2024〕1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昆山市锦溪锦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昆山市锦溪锦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溪镇祝家甸防洪提升水利工程(一期)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昆山市锦溪镇祝甸村。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昆山市锦溪镇祝甸村古窑遗址公园长白荡西侧,护岸长约666m,其中古窑址段约355m,村落段约311m;对应设计费用概(估)算金额:215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从发包人通知开始设计到中标人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间隔为:15日历天(服务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良好
(4)信用等级要求:良好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专业负责人要求:/
(7)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未按本公告及审查文件要求提供材料的作审查不合格处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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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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