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就磋商文件相关澄清如下:1、工程量清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开标时无需提供,但要在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响应并在成交后供货前提供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实质性响应和能提供证明材料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二、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