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煤科新材2026年水玻璃短名单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HY-25660,招标人为煤科(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水玻璃(又名硅酸钠溶液,模数2.6)为我单位无机加固材料的主要原材料。本次招标7000吨,采用公开招标入围五家供应商,每月短名单范围内询比价采购。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落实情况: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4交货期:招标方通知发货后7天内到货。
2.5交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煤科院采育园区材料车间。
2.6其他:短名单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2个月内。
审查方法:本次公开招标结果确定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6家时,选取前5家为入围供应商。当出现多家评分相同,而导致无法确定前五的情况下,评分相同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人企业规模、银行资信、财务状况顺序进行横向对比,直到选出前五入围供应商。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5家时本项目流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商或贸易代理商。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当地环保局提供的环评批复(备案意见)。投标人为贸易代理商的,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授权代理函及生产商的环评批复(备案意见),报价单标示生产厂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信誉要求:提供企业信用所列示的网站截图,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下载路径:登录网站-右上角信用信息输入公司名称-点击搜索-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2)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d.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截图(截图路径:登录网站-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截图)。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水玻璃的销售业绩(单个合同额不小于100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采购标的物等信息。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5人员要求:/。
3.6设备要求:/。
3.7其他要求:本项目需要进行样品测试,投标人购买标书后,需将符合技术要求的密封样品10升(两桶,每桶5L,一桶留存,一桶进行测试),寄送地址参见:本公告“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煤科新材料研发中心和检验中心依据《GB/T 4209-2022》标准,对水玻璃进行检验和复检,检验和复检合格后,进行压块小试,小块按照《AQ∕T 1089-2020煤矿加固煤岩体用高分子材料标准》进行检验,压块小试需要进行复检。招标人在收到检测样品之日起14天内出具验证报告并通知投标人(检验报告须有检验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
备注:在样品测试过程中,发现任一测试不合格的情况,否决其投标资格。
3.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9备注: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务必提供齐全,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质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确定),报名通过、并成功购买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在招标竞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竞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1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23时00分
4.2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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