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网络扩容,2025年我公司有新建机房的计划,包括城域网机房、综合业务区机房、下沉机房,新建机房市电引入服务至关重要(包含部分非集采高压电缆、变压器、电力计量箱、电度表、顶管施工等服务),是机房配套建设的第一步,因此申请本次电力引入工程服务采购。
1.2招标内容
外市电引入高低压配电设备及施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服务区域 服务周期
1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外市电引入高低压配电设备及施工服务项目 / / 长春地区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1.3预算金额:人民币861190.22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工程施工服务费为人民币38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安全生产费为7600.00元;变压器等设备费用为人民币473590.22元(不含增值税)。
1.4施工质保期:自单笔订单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设备质保期:自单笔订单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5施工工期要求: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0日内完成施工。
1.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或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不包含低压电缆及其他集采材料)。
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入围1家,份额占比为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61190.22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工程施工服务费限价折扣85%【预估施工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38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安全生产费7600.00元(不打折)】,变压器等设备费用限价为人民币473590.22元(不含增值税)且单价不超过单价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
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②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2项资质中其中任意1项,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
注:如涉及以下情况的供应商,仅需提供下列描述中任意一项即可。
①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响应文件内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③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④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由住建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1.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至少1支不少于5人的施工团队(A证除外),其中每支施工团队至少包括1名项目经理,1名安全员,2名电工,其余人员为施工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名;
(2)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电工:2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
(5)施工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证。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完整的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2)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格式自拟)。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收制造商的投标。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网络扩容,2025年我公司有新建机房的计划,包括城域网机房、综合业务区机房、下沉机房,新建机房市电引入服务至关重要(包含部分非集采高压电缆、变压器、电力计量箱、电度表、顶管施工等服务),是机房配套建设的第一步,因此申请本次电力引入工程服务采购。
1.2招标内容
外市电引入高低压配电设备及施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服务区域 服务周期
1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外市电引入高低压配电设备及施工服务项目 / / 长春地区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1.3预算金额:人民币861190.22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工程施工服务费为人民币38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安全生产费为7600.00元;变压器等设备费用为人民币473590.22元(不含增值税)。
1.4施工质保期:自单笔订单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设备质保期:自单笔订单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5施工工期要求: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0日内完成施工。
1.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或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不包含低压电缆及其他集采材料)。
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入围1家,份额占比为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61190.22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工程施工服务费限价折扣85%【预估施工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38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安全生产费7600.00元(不打折)】,变压器等设备费用限价为人民币473590.22元(不含增值税)且单价不超过单价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
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②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2项资质中其中任意1项,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
注:如涉及以下情况的供应商,仅需提供下列描述中任意一项即可。
①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响应文件内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③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④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由住建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1.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至少1支不少于5人的施工团队(A证除外),其中每支施工团队至少包括1名项目经理,1名安全员,2名电工,其余人员为施工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总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名;
(2)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电工:2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
(5)施工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证。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完整的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投标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2)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格式自拟)。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收制造商的投标。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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