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9.6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裙楼3-4层功能用房改造工程设计、拆除、施工、配套设备采购的总承包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设计服务:根据采购人提出使用需求,完成全流程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成果需通过采购人审核。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2.拆除施工:拆除所有改造房间的原装修材料和个别墙体。
3.装修施工:完成经采购人确认的施工图所含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等所有内容。
4.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确认的施工图所需全部配套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安装调试需与装修施工同步衔接,确保无缝融合,功能正常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含设计、拆除和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1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六)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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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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