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4,995.8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曾溪镇富硒农特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64,995.8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64,995.8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1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64,995.8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曾溪镇富硒农特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曾溪镇富硒农特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书面声明:(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2)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6、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及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至 2025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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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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