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稠油区块蒸汽吞吐施工项目需提供现场电力供给及储罐后勤保障服务,预计施工周期60天,因我单位没有相关服务队伍等原因,故拟外委2025年蒸汽吞吐后勤保障(电力供给及储罐)服务,配合开展稠油注汽项目。
2.1.1资金来源:成本。
2.1.2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5】11号。
2.1.3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37.74万元 (不含税),40 万元(含税,税率6%)。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为蒸汽吞吐项目现场施工提供电力供给及储罐服务,包括服务前至少提供200KW以上燃气发电机6台,30m3以上多功能储油罐10个;设备须提供自购发票或租赁合同,燃气发电机须提供安全检验报告,储油罐须提供油罐制造质量检测报告。
2.2.2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主要技术要求:
2.5.1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储油罐机械清罐操作规范》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器设备》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一)严格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标准规范(含最新版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AQ2012《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等。
(二)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电力供给服务,至少提供6台200KW及以上燃气发电机,满足蒸汽吞吐电力供给需求。
(三)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储罐服务,至少提供10台多功能储油罐及储油罐配套设施(每个储油罐配备1个板房,1个200KW变压器,40米以上高压输油软管),储油罐需具有计量,加热等功能,负责井口至储罐的进油管线连接工作。
(四)中标人须记录每日设备运行记录,发电机保养记录,储罐维护记录等,记录数据要求准确、清晰、规范。
(五)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设备、人员等安排到达现场,并完成设备调试等全部工作,严格按照招标人技术标准及主要技术要求执行,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5.2.2质量要求
(一)进行保障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人员必须符合辽河油田及属地管理的HSE标准要求,要严格按照招标人标准化设计和安全要求进行保障服务。
(二)根据现有实际情况,为蒸汽吞吐项目提供后勤保障(电力供给及储罐)服务,保证项目能够正常运行。电力供给要求设备完好运行率99%以上,发电机故障必须在5个小时内解决。储罐服务要求设备完好运行率95%以上,储罐故障要求必须在12个小时内解决。
(三)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进行危害因素辩识,根据风险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并进行培训、演练,强化安全质量管理理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生产安全。
(四)中标人承担现场发电机安全运行、储罐安全运行及安全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
(五)要求投标人具备连续服务能力,保证连续生产,满足生产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2.1拟投入队伍要求:
队伍主要人员构成:服务人员至少4人,包含安全管理人员1名,发电机看护人员2人,储油罐巡检人员1人,发电机看护人员需具备低压电工证,所有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责任险。
3.2.2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承诺书见附件。)
3.3主要设备要求
3.3.1至少提供200KW以上燃气发电机6台,30m3以上多功能储油罐10个;设备须提供自购发票或租赁合同,设备铭牌,储油罐须提供油罐制造质量检测报告。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一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11月 18日至2025年11 月 24日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1 月28 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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