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会展新城安置房五期二号地块智能化专项出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本项目需求单位为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信公司),采购人为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需求单位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信公司),采购人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范围为项目所需的出入口管理系统,包含智能道闸、车牌识别一体机、地磁检测器等。
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10.04万元(含税),控制价10.04万元(含税)。
供货期: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交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具有产品的供货能力,且货物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项目要求。
√(2)业绩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出入口管理类设备的销售案例。
注:①提供材料要求:单项总价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和执行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首页、金额页(如有)、采购内容页(如有)、签字盖章页;执行证明材料可为订单、结算单、发票或其他甲方盖章文件中任一个,如同时提供多种类型执行材料的,按订单、结算单、发票、其他盖章文件的优先次序以次序靠前的证明材料纳入评审。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仅以订单纳入评审。
②日期要求:单项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合同正文载明的履约起始日期两者中较早者计入评审。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以执行证明材料的日期计入评审。
③合同或执行证明材料中应体现采购内容或服务内容,未体现的则需在①的基础上另行提供甲方盖章的服务内容证明材料。
④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可为原厂商设备销售案例。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未填)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如为代理商响应的,须具有其代理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11-18 14:20至2025-11-24 14: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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