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1-23 16: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四航局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配套码头一期工程海工坞及配套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稳定碎石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新建海工坞(长度520m、宽度90m,深度为13.5m)一座及 1号总组场地、突堤码头、模块出运平台、变电所、厕所、各类起重机轨道等配套工程。配置2200t龙门起重机、300t龙门起重机、300t门座起重机、45t门座起重机各1台,配置水泵房设备、引船小车、绞车等设备。
2.2 招标内容:
2.2.1 暂定采购数量及投标物要求:水泥稳定碎石层共23000立方米。
包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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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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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稳定碎石层 |
/ |
立方米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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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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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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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稳定碎石层 |
/ |
立方米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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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 20-2015》等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业主、设计图纸、工程清单及技术规格书等要求;以上标准如发布最新,应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特殊要求:
(1)投标方除严格遵守本次招标物资规定的质量标准外,所供物资尚须满足招标方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
(2)除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有特别要求,投标方应确保供应物资的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较高标准。
(3)水泥稳定碎石层需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 20-2015)中有关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相关条文和要求,水泥稳定碎石层公称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1.5mm,小于0.075mm的细粒含量不应大于5%,水泥用量宜为5%。28d抗压强度设计值不宜低于6.0MPa。
2.2.2交付时间:货期限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7月31日(具体以实际供货为准)。
2.2.3交付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开发区卫海大道18号中交四航局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配套码头一期工程海工坞及配套工程项目施工指定位置。
2.2.4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在每期结算中扣除。
2.2.5支付条件:投标方将物资运抵招标方指定位置且经招标方全部验收合格,招标方收到投标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6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结算货款的80%,90个工作日內支付至货款的90%,剩余10%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且所有物资供货完毕且全部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后,招标方于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投标方。
2.2.6 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招标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财务公司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2.7 最高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物资供方。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企业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可提供近年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2至2025年内至少有1个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 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及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 投标人须为()注册通过供应商。
3.10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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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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