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嘉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金融宣教服务采购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嘉兴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金融宣教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包括金融宣教及NPS回访、服务“老少新”重点客群、产品营销宣传等三部分相关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嘉兴市分公司金融宣教服务。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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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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