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办公楼更换制冷机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办公楼更换制冷机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7.8933万元,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办公楼更换制冷机组项目。包含2台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机组配套的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等,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系统改造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办公楼更换制冷机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办公楼更换制冷机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有效ldquo;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dquo;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ldquo;事业单位法人证书rdquo;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ldquo;执业许可证rdquo;复印件;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ldquo;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rdquo;复印件;允许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直接参与投标,但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的法人或组织承担。供应商是分公司的应提供总公司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和总、分公司有效上述要求证件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须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或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须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须提供参加此次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七)磋商响应声明函:
须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加盖公章;。
(八)其他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