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炼油厂VRDS装置进料泵P1310B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已由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关于下达齐鲁分公司2025年第三批投资计划的通知》(齐鲁分发〔2025〕446 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炼油厂VRDS装置进料泵P1310B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炼油厂界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40 万元(含税,不含主材费)。
2.4标段采购范围: 炼油厂VRDS装置进料泵P1310B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施工
2.5计划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自开工之日起100日历天。
2.6建设规模:炼油厂VRDS装置进料泵P1310B密封油站安装,配套管线、电仪施工,机泵密封更换。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持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202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响应人单位);具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 ,202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2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
(3)安全负责人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202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
3.5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采购人不要求响应人提交响应保证金。
3.7响应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若下载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响应,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天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响应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4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4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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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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