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刊《中国华能》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1-35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刊《中国华能》设计制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
2.2规模:/
2.3标段划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刊《中国华能》设计制作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
2.5服务期:1年
2.6招标范围:为期一年的《中国华能》设计制作工作,具体包括《中国华能》1年刊物(含专刊)的排版、设计、印刷、制作(含PDF电子版及所有素材的导出)工作。《中国华能》全年发行正刊12期(每期含四封84页)、专刊1期(常规每期含四封52页),于每月10日在线上、线下同步发行,单期发行量8300册。内刊成品尺寸215mm×280mm,采用太空梭纸(封面200克铜版纸,内页105克亚光铜版纸),双面四色印刷,封面、封底过亮油,无线胶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印刷型出版物类设计制作项目案例,单一合同金额25万以上,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7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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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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