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26年度富士胶片办公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为上海市静安区兴业大厦现有的文印设备提供打印管理服务,具体设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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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牌 |
型号 |
数量(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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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富士施乐 |
AC3070CS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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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富士施乐 |
AP5070CS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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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富士施乐 |
AP5570CS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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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富士胶片 |
A557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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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富士施乐 |
人脸刷卡系统 |
1套 |
2.2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2.3 服务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兴业大厦。
2.4 最高限价:29万元,其中黑白0.08元/印,彩色0.8元/印。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3.2 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企业经营状态良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日期须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5)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具备必须的生产经营设施及相应的业绩,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力量和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能提供招标人所需产品、产品服务及相关售后服务能力。
(6)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投标人须承诺近两年(2023年起至今,以准入时间为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及旗下子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超过投标人营业总收入的70%(含)。
(8)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保密能力和业务连续性保障机制。
(9)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起至今)未在服务领域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10)具备设备原厂(富士施乐或富士胶片)的书面认证(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授权函等(授权其为设备提供服务维修以及提供原装耗材零配件)。
3.3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2年10月1日起至今)全国范围内与金融行业相关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案例至少1例。
3.4 其他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9日9:30到2025年11月24日16: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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