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解车间桥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安装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数量:1 批
采购预算总金额:13000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927834.61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范围:对电解车间22台桥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进行安装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工期: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在踏勘等):无。
二、供应商资格及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竞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由征税机关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供应商提供承诺和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成交后,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成交资格。
7、特殊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为: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响应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响应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19日9点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 元/份。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年11月25日10点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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