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ZKZB
2、项目名称:闽江学院服装学院数智赋能专业+课程深度建设服务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如有):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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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价 |
最高 限价 |
投标 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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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闽江学院服装学院数智赋能专业+课程深度建设服务 |
1项 |
782000 |
782000 |
78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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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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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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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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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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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④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⑦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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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及“上一年度”均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 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②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可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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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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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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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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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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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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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保证金 |
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 |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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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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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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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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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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