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中******** 分包的一般约定: 原文:“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工程须报发包人审批同意后进行分包,其他非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应报发包人备案。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不得擅自分包,在计划分包前,须取得发包人的批准。发包人批准分包并不免除本合同规定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分包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分包合同须报发包人、监理人备案。” 修改为:“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工程、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及超过600万元以上的劳务工程须报发包人审批同意后进行分包,其他非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应报发包人备案。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不得擅自分包,总承包单位应当在进场后15天内编制完成《施工分包发包计划表》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发包人备案。发包人备案的分包并不免除本合同规定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分包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分包合同须报发包人、监理人备案。” 本次答疑不影响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不延迟。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 09:20 未改变。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