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DB-20
三、采购内容:
【2025年机械设备租赁,由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使用,协议有效期1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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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预计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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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挖掘机服务 |
中型(13-30T) |
10 |
台班 |
2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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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割草机服务 |
坐乘式 |
8 |
台班 |
2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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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吊车服务 |
20T |
2 |
台班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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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装载机服务 |
大型(147-515KW),额定载重5T |
2 |
台班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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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压路机服务 |
重型(16T以上) |
2 |
台班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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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叉车服务 |
10T |
30 |
台班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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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T |
4 |
台班 |
3000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营运人或独立法人或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供应商所在地有效的公司注册文件复印件);
(二)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其派出的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均具备所操作设备的相应资质(采购所涉全部七类设备均需覆盖,允许一人持有多项资质);
(三)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四)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
2025年11月28日8:30-9: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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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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